首页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