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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