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起 草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由部内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起草。草案定稿应经过起草单位司(局)务会审议通过。 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同时起草草案说明,并明确文件类型为“规范性文件”,在公文办理系统中进行标注。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起 草
规范性文件由部内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起草。草案定稿应经过起草单位司(局)务会审议通过。 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同时起草草案说明,并明确文件类型为“规范性文件”,在公文办理系统中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