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校验机构违反本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校验周期和要求安排定期校验和监视性校验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