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通用航空设备飞行校验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六条
通用机场设置N2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中仪表着陆系统的,应当按照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定期校验和特殊校验。 通用机场设置N2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中的其他设备或者N3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的,应当按照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和特殊校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通用航空设备飞行校验的特别规定
通用机场设置N2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中仪表着陆系统的,应当按照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定期校验和特殊校验。 通用机场设置N2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中的其他设备或者N3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的,应当按照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和特殊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