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自2008年7月1日起适用本规则。交通部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的《船舶保安规则》(交海发〔2004〕315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自2008年7月1日起适用本规则。交通部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的《船舶保安规则》(交海发〔2004〕3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