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自2008年7月1日起适用本规则。交通部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的《船舶保安规则》(交海发〔2004〕315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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