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以许可中国籍船舶实施等效于SOLAS公约第XI章、ISPS规则A部分所述措施的其他保安措施。 交通运输部应当将许可该种保安措施的要求、程序等细节通知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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