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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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