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对于挂靠未按规定取得有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我国港口设施的船舶,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采取禁止进港或者驱逐出港的行政强制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