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四十五条第四章 海上保安报警和处置第四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收到港口保安事件和其他港口保安信息,应当按照应急反应程序,通知相关的公司和船舶,协调港口设施和船舶的保安行动,同时及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