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船舶和公司的保安要求 / 第四节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第二十六条《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临时国际船舶保安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