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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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