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文化部有关司局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的内容,指定专人,参与办理涉及本司局业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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