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复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

终止行政复议的,政策法规司应当制作《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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