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复议决定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政策法规司同意,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