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审 查

第十六条

相关司局应当协助政策法规司审理属于本司局业务主管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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