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审 查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政策法规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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