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

政策法规司可以就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征求相关司局意见,相关司局应当在2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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