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