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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