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对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经营者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确定最终罚款数额的步骤为:

(一)基于本基准第六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

(二)综合考虑本基准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因素调整初步罚款数额;

(三)根据本基准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确定最终罚款数额。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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