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基准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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