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被许可人不得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气象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气象行政许可。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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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