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气象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