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24日公布的中国气象局第15号令《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2008年10月9日公布的中国气象局第17号令《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24日公布的中国气象局第15号令《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2008年10月9日公布的中国气象局第17号令《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