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气象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注销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注销的理由和依据: (一)气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三)气象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气象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气象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