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