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