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8月9日发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人民银行令〔2004〕9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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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