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第五十一条

受托人发生重大诉讼、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应当自起诉或者被起诉、收到处罚决定、发生重大事件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除前款规定以外,受托人还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受托投资管理业绩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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