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风险管理第四十四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规范决策和操作流程,实行专业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和稽核监督机制,防范操作及其他风险,保障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序运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