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当依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建立集中决策制度,确定岗位职责,规范投资运作流程。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