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三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相关业务,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安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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