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委托人自有外汇资金、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资金及上述资金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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