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情况形成行业监管报告并适时公布。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