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一)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二)信用评级业务与评级模型、程序、方法的一致性; (三)内部管理情况; (四)独立性管理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六)执行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信用评级管理规定情况; (七)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