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信息披露要求第四十二条信用评级机构应当披露开展信用评级项目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