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登山活动申请和批准

第六条

登山团队设置领队(队长)。领队(队长)对团队活动和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团队成员应当服从领队(队长)的指 挥。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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