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登山运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活动。 中国登山协会、地方各级登山协会按照其章程,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登山运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活动。 中国登山协会、地方各级登山协会按照其章程,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