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登山活动要求和成绩确认

第二十条

登山团队使用山峰的名称、高度,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正式公布的名称、高度为准。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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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