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登山活动申请和批准

第十三条

登山团队变更攀登季节、路线或山峰,应当重新申请。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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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