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七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