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出法规解释,应当以正式文件提出请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请示,不作为办理法规解释的依据。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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