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已经确定的法规解释项目,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 对于重大和复杂问题的解释,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