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机构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原则。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