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机构处置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针对案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完成后,向属地派出机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金融监管总局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向金融监管总局机构监管部门报告总部案件整改落实情况,抄送金融监管总局案件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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