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信息报送

第十九条

案件风险事件报告、续报报送要求与案件一致。金融机构在报送案件风险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核查,持续关注事件进展,符合案件定义的,及时报送案件报告;明确不符合案件定义的,及时撤销案件风险事件。

对于已撤销的案件风险事件,相关金融机构和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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