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信息报送

第十六条

案件应当当年报告、当年统计,按照监管部门案件确认时间纳入年度统计。案件性质、涉案金额等依据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的立案信息确定。不能知悉相关信息的,案发机构初步核查后,按照监管权限,由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属地派出机构认定。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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