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信息报送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相关人员作案时的身份和业务经办机构等因素,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与案件联系最紧密的机构确定为案件报送主体。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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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