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以下简称保护司)和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食药侦局)归口负责。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