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